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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著名市場調研機構TNS(Taylor Nelson Sofres)公司發現,全球最成功的品牌都有一個共同之處——與消費者之間有著強烈的、甚至激情般的關系。亞馬遜(Amazon)公司的創始人及首席執行官杰夫·貝佐斯(Jeff Bezos)說:“品牌就是指你與客戶間的關系,說到底,起作用的不是你在廣告或其他的宣傳中向他們許諾了什么,而是他們反饋了什么以及你又如何對此作出反應。”加拿大學者巴納斯(Barnes)甚至認為,建立品牌與消費者的關系是創建品牌的目標。一個酒店企業的VI設計品牌包含了消費者與企業和產品互動后所積累而形成的全部感受,包括對VI設計的品牌相關知識的認知、對品牌的情感以及對品牌的行為意向。比如,一個消費者談到耐克時,他(她)會在言語中表達對耐克的喜愛和信任,并渴望能夠擁有全新的耐克運動鞋或運動服。這一切都構成了消費者與耐克這一品牌之間的關系。
5.品牌是無形資產
20世紀80年代興起的企業兼并收購案例表明,企業VI設計的品牌已成為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即“品牌資產”(Brand Equity),其重要性已超過了有形資產。并購方不只是并購了一個品牌本身,而是并購了這個品牌背后的消費者關系,這意味著巨大的市場盈利能力。用《經濟日報》原總編輯艾豐的話說,有品牌才可以在市場上“賣得貴、賣得多、賣得快、賣得久”。
(二)品牌內涵的界定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競爭情勢的加劇、消費理性的成熟,品牌已從烙在動物身上以示區別的印記逐漸增加了更多豐富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