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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了進入企業營銷新市場,企業先使用中間商品牌,取得一定市場地位后再使用自己的品牌,這種方式的好處在于剛開始拓展市場時阻力較小,可以利用中間商品牌快速進入市場,缺點在于很可能會遭到中間商的報復而無法取得完全的市場地位,市場風險比較大;
(3)兩種品牌并用,即一種制造商品牌與一種中間商品牌或者兩種不同的制造商品牌同時使用于一種產品,以集合兩種品牌單獨使用的優點。
這種方式在理論上是成立的,但由于在實際操作中牽扯到各方利益關系,因而實際操作是非常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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