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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決策視覺化的形式則要通過社會群體相同觀點對其的認同并通過公眾參與和公眾媒體傳播來實現、推廣。
總之,城市形象標識系統設計的程序融合了政府組織程序、公眾合議程序、專業設計程序、媒體傳播程序和運用管理程序等。
在城市標識系統沒有被政府職能部門認知前,標識的導入就像美國費城建筑基金會創建者萊斯利•加勒里•迪爾沃斯在推動“費城導向”時那么艱難,由倡導者提案,政府下發指令的做法使設計者處于被動的境地;
設計師獨立操作而沒有政府的支持,不能通過公眾媒體傳播與求得公眾的認同也使項目舉步為艱。
幸而現在城市形象規劃設計已被政府納入城市管理議程,決策者已經意識到城市形象的重要性,甚至把其視為行政業績的標尺,由此使得城市識別系統的企業VI設計者有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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