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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和請示最大的相同之處是均屬于上行文,兩者的不同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行文時間不同。請示涉及事項是沒有進行的,等上級批復后才能處理,必須事前行文,不能先斬后奏;而報告涉及大多已過去或正在進行中,可以事后行文,也可以事中行文。
2.行文的目的、作用不同。請示旨在請求企業品牌策劃上級機關批準、指示、支持和幫助,需要上級機關予以批復,重在呈請;報告旨在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答復上級詢問,不需要上級機關進行答復,重在呈報。
3.主送機關數量不同。請示只能寫一個主送機關;報告的主送機關既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尤其是在遇到災情、疫情等緊急狀況需要多級領導機關盡快知道時,報告可寫多個主送機關。
4.寫法不同。請示內容具體單一,要求一文一事,必須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報告內容較廣泛,可一文一事,也可反映多方面情況,但不能在報告中寫入請示事項,也不能請求上級批復。請示起因、事項和結語缺一不可;報告內容相對復雜,容量可大可小,側重于概括陳述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形式多樣,表述靈活,結構安排不拘一格,因文而異。
5.結尾用語不同。請示的結束語不能省略,一定要寫上“以上請示,請批復”一類慣用語;報告的結束語一般寫“特此報告”“以上報告,請審閱”,或者省略結束慣用語。
6.受文機關處理方式不同。請示屬辦件,收文機關必須及時批復;報告多數是閱件,除需批轉建議報告外,上級機關對其余各類報告不必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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