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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是獨立于標志設計競爭之外的外生權變因素,是對企業標志設計經營績效產生持續顯在或潛在影響的各種外部力量的綜合。企業標志設計經營與其相處的外部環境不相匹配,會對其生存和發展產生極大的反作用,所以,環境是影響企業進行標志設計經營的重要因素。目前,對企業標志設計競爭環境的界定存在著各種各樣的方式,有的以時間為基準,從過去、現在和未來三個角度描述;有的以空間為基準,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分析。多數管理學文獻將企業標志設計競爭環境分為一般性競爭環境和具體性競爭環境(斯蒂芬·羅賓斯等)。一般性競爭環境是指具有普遍意義的因素,例如社會的政治、經濟、法律、文化、道德、技術進步與創新,全球化、一體化、信息化的發展以及由其創新的經濟范例等,它們對標志設計經營產生影響和作用,但這種影響和作用的機制處于潛在和間接狀態,具有宏觀性;具體性競爭環境是指具有特定含義和特殊意義的因素,主要包括競爭對手、客戶、供應商、社區、公眾壓力等,它們給予企業標志設計經營的是顯在、直接、持續的影響和作用,具有微觀性。另一些文獻則把市場從競爭環境中突現出來,闡述市場環境給予企業標志設計經營的決定性作用(亞德里安·J·斯萊沃斯基等)。在眾多關于競爭環境的分析中,安德魯·格羅夫等人的三維界定得到了管理學文獻和管理學案例分析的廣泛認可。他認為任何競爭環境都可從“三個核心維度”進行分析,這“三維”就是: